登录  
 加关注
   显示下一条  |  关闭
温馨提示!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,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,请重新绑定!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》  |  关闭

雪域蓮音

生命旅途中,人們难免会自問:來到世間走这么一遭,究竟為了什么?真正的自己又在哪里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
诵《金刚经》延寿18年  

2013-10-05 07:52:16|  分类: 海潮音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  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  |

  诵《金刚经》延寿18年

诵《金刚经》延寿18年 - 雪域莲音 - 雪域蓮音

 

 

 

    李元宗,宋朝荆州江陵县人,他的女儿十三岁时,梦见一位梵僧告诉她说:「你很有善根,何不持念金刚经呢?世间善男子,善女人,每天如果能够净心诵一卷,现世中可以增加福寿,享世寿百年,命终即生天界。若能究竟般若,可以直登涅槃彼岸;如果未达经意,死后阴府也不能拘录,可以投生富贵之家,享人间福报。」她深信此话,从此每天诵金刚经三卷。

  芳龄二十四岁,仍不愿出嫁。后来罹患伤寒,过了三天才死,死后被打入冥府,冥王审问之后,知道她未尝造罪,看见她头顶上有佛相显现出祥光,于是就放她还阳。

  临行时,冥王嘱咐她说:「你有般若功德,所以放你还阳,你的父亲所造的杀业极重,所以先减寿二纪,不久之后,就要追来对证,你的父亲常常把活鱼切脍,现在已有七千余尾来诉冤索命,你回去问你父亲,是不是晚上梦见自身落入网中,白天醒来就觉得头痛?这就是鱼求报应的缘故。」

  她苏醒以后,遂将此事禀告父亲,元宗大惊,答说确有其事,心里非常害怕,就偕同女儿前往天宁寺忏悔,以斋饭供养一百位僧众,并且断除荤酒,亲手敬书金刚经四十九卷。

  有一天晚上,元宗梦见数千青衣童子向他礼拜说:「我们被你所杀,已向冥府诉冤索命,现在蒙你写经的功德,藉此善力,已经超离苦趣,要投生善道去了,你我的仇冤已经化解。你因写经的功德,可以增寿。」

  从此以后,元宗持诵金刚经更加虔诚,活到一百二十岁,无疾沐浴而逝。

 

    何轸,唐朝人,娶妻刘氏。刘氏年仅二十六岁,他们夫妻恩爱,感情融治,育有一男一女,男的两周岁,女的仅一周岁。

  有一天夜里,刘氏梦见自己到了冥司,冥吏判决她只能活到春天三月。醒来后屈指一数,仅存半年的寿命,为此忧惶不已,不停的哭泣。丈夫及家人都觉得奇怪,问她为何无缘无故的哭泣?

  她含著眼泪说:「我梦到了冥司,冥吏判我仅存半年的寿命,我没有什么遗憾,最令我伤心哀痛的,就是从此这两个儿女,将失去依靠,我怎能放心得下?」丈夫及家人虽然心存疑虑,但亦爱莫能助。

  隔了数天,刘氏忽然省悟,遂断除荤腥,延请画工绘制一幅佛菩萨的圣像,虔敬的礼拜供养,日夜在佛前持诵金刚经,每次诵毕,都回向祝愿说:「惟求诸佛菩萨慈悲,让我能增延世寿,若能活到四十五岁,将儿女抚养长大,并为他们完婚出嫁,那我死而无憾了。」

  到了次年三月,竟安然无恙,于是更加精勤持诵,礼拜供养。

  她三十八岁那年,为儿子完婚,四十三岁时,又将女儿出嫁,完成她多年的心愿。

  太和四年冬天,恰好满四十五岁,她将多年积蓄资财全部舍入佛寺,为善已毕,告诉所有亲友说:「我的死期已至。」何轸以为她被鬼魅所缠,不肯置信。

  那年的除夕,刘氏亲自延请高僧到家中,在三宝面前,授她八关斋戒,然后沐浴更衣,独居一室,跏趺而坐,高声诵念金刚经。诵毕,寂然无声,儿女及所有的亲属进去探视,看她已经坐化,面貌尚栩栩如生,顶上灼热烫手。远近见闻的人不论僧俗或善男信女,无不对她崇敬万分,赞叹稀有难得,很多人因此而皈依三宝。

  她的丈夫何轸,依照僧礼予以安葬,塔在荆州城外北边。

 

莲音注:

    我的有个亲戚嫁到一偏僻山村里,每年春节才回来一次,她曾经对我讲,她们村里有一个独居的老人,那个独居的老人每年腊月最后几天都要跑到村后坟冢听一种声音。听后就能知道第二年谁会去世。我的那个亲戚曾提前偷偷问他过几次所听到的将亡的魂魄是何人,到第二年时所提到的那个人果然就去世了。当问听到的是什么声音时,那位独居的老人说:是一种非常凄厉的无可奈何的怨叹声。

 

    现代人认为死亡是很遥远的事情,但谁又能知道那个独居的老人听到的名单里写的是谁呢。所以不管有没有阎王梦中好心的提醒,有空念念佛经是最保险的。(修善是免费的且起真实作用的保险公司)

 

诵《金刚经》延寿18年 - 雪域莲音 - 雪域蓮音

 

 

  在家也可上佛学院啦  2013年学会“面向未来“招生简章

 

  评论这张
 
阅读(1103)| 评论(3)

历史上的今天

评论

<#--最新日志,群博日志--> <#--推荐日志--> <#--引用记录--> <#--博主推荐--> <#--随机阅读--> <#--首页推荐--> <#--历史上的今天--> <#--被推荐日志--> <#--上一篇,下一篇--> <#-- 热度 --> <#-- 网易新闻广告 --> <#--右边模块结构--> <#--评论模块结构--> <#--引用模块结构--> <#--博主发起的投票-->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页脚
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 ©1997-2018